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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 样式命名规则

2024-07-11 08: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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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
供稿:网友

相信大家对样式命名都多少感到困难,特别是想起一个有意义的名,更难。回顾了一下之前写的《 样式命名规则 》(不知道大家使用后有什么感想)结合这段时间使用上发现的一些问题,重新整理了样式的命名规则,希望能更实用些。

要避免当状态改变时名称失去意义,最常见的就是用于布局的类名,如“left”、“right”,当左边栏不再是左边栏的时候,“left”这个名就没有实际意义了。这与我们所推荐的“命名要有意义”就相违背了,使用序号就更加有问题了。好像没错,不过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有个问题让我很烦恼,如果一个页面中同个模块出现一次以上,而且细节还不一样,那后面出现的名称应该叫什么呢?难道“one”、“two”就不是序号?其实我们要避免遇到的情况就是当状态(表现)改变时,对应定义的类名不会失去意义。

所谓的状态(表现)改变,有几种情况:

    HTML不变,样式定义改变。如果命名使用了表示某一状态的名称,如“red“、“font14“等,必定会引起定义与命名不符的情况,对后继的影响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样式定义不变,HTML改变。HTML改变意味着类名可更换,也就是如果类名使用了表示某一状态的名称,反而更有利于修改。 样式定义与HTML都改变。只需要考虑不要出现第一种情况的结果就可以了。

而实际情况并不是单纯的某一种情况,更多的时候是混杂着出现的。有点远了,回主题。

规则

[ 模块前缀 ] _ 类型 _ ( 作用 | 状态 ) n _ [ 位置 n ]

图例说明:

( 必选 ):必需存在。 [ 可选 ]:可根据需要选择。 |:多选一。 n:可有多个。

名词说明:

模块前缀 模块定义时使用的前缀。 类型 定义类的内容类型。如输入框、文本、段落等等。 作用 定义类的作用,用于对类型的补充。 状态 定义类的状态,用于对类型的补充。 位置 定义类所使用的位置,如首页、导航等等,不排除使用左、右这样的词,但应尽量避免。
每项都可有自己的一个缩写表,同一名称的缩写尽量统一。 所选用的单词应选择不过于具体表示某一状态(如颜色、大小等)的单词,以避免当状态改变时名称失去意义。 由不以数字开头的小写字母(a-z)、数字(0-9)组成。 确保类(.class)的重用性与对象(#id)的唯一性,id避免使用保留字。

例:

模块前缀:

弹出 pop 公共 global,gb 标题 title,tit 提示 hint 菜单 menu 信息 info 预览 pvw Tips tips 导航 nav

类型:

按钮 bt 文本 tx 段落 p 图标 icon input input 颜色 color,c 背景 bg 边框 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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