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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中a标签样式的“爱恨”原则:定义链接样式的四个伪类

2024-07-11 08: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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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网友
CSS为一些特殊效果准备了特定的工具,我们称之为“伪类”。其中有几项是我们经常用到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经常用于定义链接样式的四个伪类,它们分别是: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link
:visited
:hover
:active

因为我们要定义链接样式,所以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超级链接中的锚标签--a,锚标签和伪类链接起来书写的方法就是定义链接样式的基础方法,它们的写法如下: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a:link,定义正常链接的样式;
a:visited,定义已访问过链接的样式;
a:hover,定义鼠标悬浮在链接上时的样式;
a:active,定义鼠标点击链接时的样式。

示例: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a:link {
color:#FF0000;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a:visited {
color:#00FF00;
text-decoration:none;
}
a:hover {
color:#000000;
text-decoration:none;
}
a:active {
color:#FFFFFF;
text-decoration:none;
}

上面示例中定义的链接颜色是红色,访问过后的链接是绿色,鼠标悬浮在链接上时是黑色,点击时的颜色是白色。
如果正常链接和已访问过的链接样式相同,鼠标悬浮和点击时的样式相同,也可以将它们合并起来定义: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a:link, a:visited {
color:#FF0000;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a:hover, a:active {
color:#000000;
text-decoration:none;
}

链接定义的顺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链接定义写好了,但它也是有规则的,如果这四项的书写顺序稍有差错,链接的效果可能就没有了,所以每次定义链接样式时务必确认定义的顺序,link--visited--hover-active,也就是我们常说到的LoVe HAte原则(大写字母就是它们的首字母)。
老外总结了一个便于记忆的“爱恨原则”(LoVe/HAte),即四种伪类的首字母:LVHA。定义A链接样式的正确的顺序: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
为什么我们不能改变定义的顺序?做下测试就可以了。
假设我们想实现下面的样式:
状态 样式 颜色
已访问 a:visited
未访问 a:link
选定 a:active 绿
鼠标移入 a:h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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