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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开源协议

2019-11-06 08: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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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
供稿:网友

BSD开源协议

自由: 1.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 2.允许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限制: 1.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码,则源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果再发布的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Apache License 2.0

自由: 1.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 2.允许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限制: 1.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2.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在延伸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如果再发布,产品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更改Apache Licence。

GPL

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自由: 1.所有衍生产品开源,免费限制: 1.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 2.在产品中使用GPL协议,则该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即必须开源,免费

LGPL

自由: 1.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 2.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限制: 1.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

MIT

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

MPL

既不像MIT和BSD那样允许派生作品完全转化为私有,也不像GPL那样要求所有的派生作品,包括新的组件在内,全部必须保持GPL。允许在派生项目中存在私有模块,同时保证核心文件的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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