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java,以前欠下的,都会加倍补回来,努力吧!
以下几个方面给初学者一些建议
1.当程序需要访问类变量时,尽量使用类作为主调,而不是使用对象,这样可以避免产生歧义,提高程序的可读性。Java语法中允许通过
对象来访问类成员(包括类变量、方法)可以说完全是一个陷阱,聪明的开发者应该学会避开这个陷阱,而不是天天在这个陷阱旁边绕来绕去。
2.方法的重写要遵循“两同两小一大”规则,“两同”即方法名相同、形参列表相同;“两小”指的是子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应比父类方法的返回值类
型更小活相等,子类方法声明应抛出异常类应比父类方法声明抛出的异常类更小活相等;“一大”指的是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应比父类方法的访问
权限更大或者相等。尤其需要指明的是,覆盖方法和被覆盖方法要么都是类方法,要么都是实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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