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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区分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意义

2019-09-10 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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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除《合同法》规定之外,一些单行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合同关系,如《担保法》中规定的保险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等。

  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传统民法又称为非典型契约,例如广告中使用他人肖像、瘦身美容、信用卡、加盟店、企业咨询等现代新型合同都是法律没有规定的无名合同。从原则上说,合同法不仅不禁止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而且还鼓励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合同法关于有名合同的规定,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也不是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名合同的规定来订立合同,只是要求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适用合同法的规则。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区分的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这就确定了无名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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